1051赴海外姊妹校(非日本、大陸地區)交流資格甄試作業時程公告

一、申請資格: 本校大學部、進修學士班或碩士班在學學生,有意願前往海外姊妹校交換研修者(非日本、大陸地區)。

二、繳交文件:
(1)申請表: 附件
(2)歷年成績單正本(需含班級排名及百分比)
(3)教師推薦函一封
(4)兩年內有效之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(TOEFL/IELTS/TOEIC等)
(5)其它有利審查文件

三、報考時程:
(1)交換生資格甄試說明會暨留學經驗分享會:105年6月8日(三)下午2:10 卓越樓 B519 (可蓋學習護照)
(2)收件截止日期:105年9月14日(三)下午4:00前將文件繳齊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(B112)
(3)初審結果公布:105年9月21日(三)下午5:00
(4)口試日期:105年9月28日(三)時間地點另行公告於國際處網頁
(5)通過名單公布:105年10月5日(三)下午5:00公布於國際及兩岸事務處網頁

四、通過甄試同學,交換生資格可保留兩年。

~如有疑問,請洽國際及兩岸事務處(B112)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