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須知
※需完成以下離校程序,方能領取畢業證書喔!
登入教務行政系統→教務系統→學籍管理→學生基本資料作業→維護學生個人資料→請同學確認個人資料(手機,通訊地址與電話等等)無誤後→按右上角"畢業生已確認資料無誤"。
(1)1092學期畢業生不回收學生證,注意!學生證除作悠遊卡使用外,不得作為在學證明或其他用途,若有任何冒用或不當使用情事,由學生本人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。
(2)畢業生未於畢證印製日(110/03/23)前完成確認及維護個人資料者,其證書重製皆需依校程序自費申請,若有相關問題請致電所屬院系詢問。
(3)下修1~3年級課程、非畢業班課程者(第二~四批)領取畢業證書時程及方式,視疫情發展另行於教務處網站公告。